关于开展宣城市第三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宣城文艺网 发布时间:2019-07-09 16:12[字号: ]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和文化名市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宣城市第三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在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发表、出版、播映、上演和展出的原创文艺作品,均可申请参评。集体创作生产的综合性文艺作品,应以其整体参评,各单项(含剧本)不单独参评。与其它地区作者或文艺单位合作的文艺作品,我市人员(单位)应是主要创作者。同一作者申报同一奖项的作品仅限1件。具体分为五类奖项:

  (一)文学创作奖参评范围:1.公开出版的个人文学专集、专著;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报纸副刊发表的单篇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报告文学、人物传记、戏剧文学、影视文学和儿童文学等);3.国内知名文学网站发表且已结集出版的网络文学作品(网络小说等);4.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文学理论、评论类作品。

  (二)舞台艺术奖参评范围:在市级及以上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含文化馆)、文联及所属各艺术家协会主办的比赛、调演中的参与作品,或在市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舞台艺术作品,具体包括:1.戏剧(含传统戏曲、现代舞台剧等);2.音乐(含歌曲、器乐);3.舞蹈;4.曲艺(含相声、小品);5.表演类民间文艺;6.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报纸副刊发表的舞台艺术理论、评论类作品,公开出版的舞台艺术专集、专著。

  (三)影视奖参评范围:1.在市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动漫剧(片)、电视纪录片、纪录影片等;2.在网络平台播放的网络电影、网络电视剧、微电影、动漫等;3.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报纸副刊发表的影视艺术理论、评论类作品,公开出版的影视艺术专集、专著。

  (四)书画摄影奖参评范围:1.在省级及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含省书画院)、省级以上文联各艺术家协会主办的比赛、展览中的获奖及入展作品(美术、书法、摄影等);2.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报纸副刊发表的书画摄影艺术理论、评论类作品,公开出版的书画摄影艺术专集、专著。

  (五)突出贡献奖参评范围:原则上,须从事文艺工作10年以上,在所属文艺门类被公认为领军人物;3次获得省级及以上重大文学艺术类奖项(以有关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不含2000年1月1日之前所获奖项;所获奖项的申报方应为宣城市,奖项荣誉权由宣城市共享,以表彰文件为准);品德高尚,在艺术上有独特的见解,并在文学艺术创作和发展上有突出贡献。

  二、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所属的文化单位和作者,向所在县市区委宣传部申报;市文旅局、市广电台直属的文化单位和作者,分别向市文旅局、市广电台申报;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市直分会、其他市直单位(作者),均向市文联申报。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广电台、市文联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后分奖项填写汇总表(附件3)统一推荐报送至市委宣传部。每件作品(个人)只能通过一个单位推荐。

  三、申报时间

  各地各有关单位向市委宣传部推荐报送截止日期为8月20日,未申报的作品(个人)不得参评。

  报送地址:宣城市鳌峰中路49号宣城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联系人:唐滋才,联系电话:3015146,邮箱:xcbxjke@126.com。

  四、申报材料

  (一)每件申报作品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申报表一式5份,申报前四类奖项的填申报表一(附件1),申报突出贡献奖的填申报表二(附件2)。

  2.参评作品或申报人获得过各类奖项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5份及表彰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按原渠道归还申报者本人。

  3.申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单位名义申报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二)除上述材料外,各奖项还需分别报送下列材料:

  1.文学创作奖材料:(1)申报作品为个人专集、专著或网络文学作品的,提供样书5套;(2)申报作品为单篇文学作品或文学理论、评论类作品的,提供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1份、复印件5份。

  2.舞台艺术奖材料:(1)参加比赛、调演、展演、播出等的文件或证明材料1份;(2)申报作品为戏剧、曲艺、民间文艺类作品的,提供演出视频光盘1份,附文字脚本5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需有字幕;(3)申报作品为音乐类的,报送歌谱(简谱,包括词曲)5份、音视频光盘1份;(4)申报作品为舞蹈类的,提供舞台演出视频光盘1份;(5)申报作品为舞台艺术理论、评论文章的,提供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1份、复印件5份;(6)申报作品为舞台艺术专集、专著的,提供样书5套。

  3.影视奖材料:(1)在市级及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文件或证明材料;(2)提供播出视频(或音频)光盘1份;(3)申报作品为影视艺术理论、评论文章的,提供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1份、复印件5份;(4)申报作品为影视艺术专集、专著的,提供样书5套。

  4.书画摄影奖材料:(1)参加省级及以上比赛、展览的文件或证明材料,一式1份;(2)申报参评的书法、美术作品,提供规格为10寸的照片5张;(3)申报参评的摄影类作品,提供规格为16寸的照片5张;(4)申报作品为书画摄影艺术理论、评论文章的,提供所发表报纸、刊物等载体的原件1份、复印件5份;(5)申报作品为书画摄影艺术专集、专著的,提供样书5套。

  5.突出贡献奖材料: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艺术成就及为宣城文学艺术创作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资料,包括发表的专著、文章,重要比赛、演出、展览、播出等的相关材料等,均一式5份。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报送纸质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部作品和相关资料分别装袋,封面注明“作品名称、奖项类别、主创单位或作者姓名、推荐单位”或“申报者姓名、奖项类别、从事艺术门类、推荐单位”。袋内资料按照申报表、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其他资料的顺序摆放,一式5份。

  2.装载音视频的光盘须用标签注明作品名称、奖项类别、作者姓名、申报单位。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报送的纸质材料能够提供电子版的(含扫描件),均须提供。电子版材料一部作品载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作品名称+奖项类别+主创单位或作者姓名+推荐单位”或“申报者姓名+奖项类别+从事艺术门类+推荐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深入宣传发动,将评奖工作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文艺生产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中,广泛动员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参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评作品的资格审查,分门类对申报作品进行排序,确保将本地本单位最优秀的作品推荐上来。

  附件:1.宣城市第三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申报表(一)

              2.宣城市第三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申报表(二)

              3.宣城市第三届敬亭山文学艺术奖申报汇总表

  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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